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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远华案“情未了”

小说:厦门远华大案 作者:海韵

赖昌星热衷于“形象工程”,1997年9月8日,88层的远华大厦举行奠基典礼,他邀请北京一家名声挺响的歌舞团前来助兴,许多著名歌星、舞星荟萃,演出“阵容”庞大。歌舞团在厦门人民大会堂连续汇演3天,还临时自编自演节目,为远华唱尽赞歌,为出巨资邀他们过来的赖老板歌功颂德。有位豪情万丈的著名女歌唱家,至今不理解中央为什么要查远华公司,她在北京几次为赖摇旗呐喊:“赖老板,多好的一个人哪,为什么要查他呢?”据说这位歌唱家与赖只数夜欢娱,赖竟给她1000多万元的“感情费”。

来而不往非礼也。毛泽东评点二十四史影印本一共印了999套,每套167本。据说江泽民总书记访美期间送了一套给他的老师以后,这套书价值上涨到6万元以上。而能得到这一套书的决非凡人。赖昌星在北京竟然得到某人物馈赠的这一套影印本。此书于赖何用?赖的文化底蕴也消受不了这套书的文化营养。因此,赖昌星又慷慨转赠给了厦门海关原副关长接培勇。接培勇接受庭审时,这套书又成了他接受赖昌星贿赂的铁证。

呜呼!毛泽东评点历史,历史竟以此种方式哂笑于他!这都是赖昌星作的孽啊!

目前,已落入加拿大警方手中的赖昌星向香港媒体透露,自己是中国所谓军方情报人员和兼职特工,并坦陈与北京某些高层官员有密切往来。赖昌星说得可谓理直气壮:我与有些官员即使有一点金钱的往来,也是正常的,中国的法律也没有说当官的不可以向商人借钱……

所谓“借钱”给官员,赖昌星当然不足挂齿。最有价值的当是权力利用的回报。于赖昌星称作回报的东西,在回报人那里应正名为“出售权力”。就这一点来审视远华的作为,怕是有了点青红帮的味道了。

现在互联网上信息乱传,国外一些通讯社也惟恐中国不乱。其中说得最多的是,专案组只打苍蝇,不打老虎;中国政府不敢触及高层人物,查处远华案将会草草收兵;不可能将赖昌星引渡回国;赖昌星一旦回来,可能要引爆中央大员云云。

这些话不能不说确实敏感。但试想,赖昌星不到案又怎能弄清真实内幕?很多微妙关系如何破译?法制社会讲究证据,人证、物证,要铁证如山。而仅凭一些现象就能够作为证据查处某些高官?有些难解的谜团在时间的延续中才能彻底解开。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高层对重大腐败案件绝不姑息,江泽民总书记已将反腐败的成败提升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上认识。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多次听取“4·20”专案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作重要指示:哪怕走私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尽全力抓捕归案;一查到底,决不手软。该重判的重判,必须用重典的就用重典,坚决严惩不贷。公安部就有一个负责远华走私案海外逃犯抓捕组。

赖昌星因违反加拿大移民条例,于2000年11月23日被温哥华警方拘捕,一同被捕的还有他的妻子曾明娜。他们夫妇两人日前被解禁监视居住。虽然加拿大与中国之间没有引渡协议,但有关发言人说,中国政府一定会竭尽全力与加拿大交涉,尽快将赖引渡回国。

由此看来,远华案“情未了”,将会有精彩大戏揭幕。拔出萝卜带出泥。相信只要证据确凿,远华案涉及人物无论地位多显赫,职务多高级,最终都将会浮出水面,接受历史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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